体育教学管理

作者:陈鑫林 时间:2008-06-02 点击数: 责任编辑:

体育课程设置与教学任务

教学是学校体育工作的核心,要认真贯彻落实< <学校体育工作条例>>,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实现学校体育教学目标。

一、体育课程的设置:
  根据《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的有关规定,对在校大学生以公共基础必修课的形式开设一、二年级体育课(一年级上学期上体育基础课,一年级下学期和二年级全学年上俱乐部式体育专项课,经我院健康中心或县级以下医院证明不适宜参加剧烈体育活动的学生上体育保健课)。

二、体育课的任务:
  1、 一年级上学期体育课教学任务:健身性与文化性相结合,弘扬我国民族传统体育,全面提高学生身体素质,学习并掌握体育基本理论知识、技术和技能,学会科学锻炼身体的方法,为选项课打好基础。
  目前我院第一学期体育课教学主要内容为:健身跑、武术、篮球、排球、足球、体育健康测试和身体素质练习。
  2、 俱乐部专项体育课教学任务:科学性与可接受性相结合,在全面锻练的基础上,学习和掌握某一专项运动知识、技术和技能,提高专项运动技术水平,培养学生自觉锻炼的习惯。目前我院俱乐部专项体育课教学主要内容为:篮球、排球、足球、合球、网球、乒乓球、羽毛球、武术、健美操、交谊舞、健身街舞、形体训练、跆拳道、定向运动、空竹、搏击操等。
  3、 体育保健课的教学任务:以太极拳和保健气功为主要教材,以小运动量活动为主要形式的专门为身体异常和病、残、弱及个别高龄等特殊群体学生开设的保健必修课。通过有计划的组织教学,达到健身强体的目的。
  目前我院体育保健课教学主要内容为:导引与养生。

体育课教学常规及纪律要求

  为保证我院体育教学工作正常进行,稳定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升达学院体育课特作如下常规及纪律要求:

一、体育课教学常规与纪律要求(教师版)
  1、 教学大纲是教学的基本依据,教师应熟悉体育教学大纲和教材。必须按教学大纲和所选定的内容组织教学,不得随意更改教学计划、进度和教材。
  2、 教师应在遵循体育教学原则的基础上,注重教法研究,认真备课,编写教案。教师上课必须携带当堂课教案。理论课需携带当堂理论课讲稿、讲义。
  3、 按计划组织教学,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完成体育课教学任务,严防运动损伤的发生。
  4、 教师应规定时间上、下课(包括考试阶段)
  (1) 教师课前10分钟到办公室并做好上课准备。课前5分钟进行教师考勤,未到者按迟到处理,该堂课由教学秘书安排。代课教师正式上课后,原任课教师按无故缺课处理。教师应准时进入课堂组织教学。
  (2) 按时下课,严禁教师提前下课。教师不得拖堂,下课后10分钟内需将所借器材归还器材室。
  (3)上下课时间:
   夏季:上午10:15时---11:45时 下午14:30时---16:10时
   冬季:上午10:15时---11:45时 下午14:10时---15:40时
  5、 教学中要注重教师仪表,体育技术课必须穿着运动服(不包括运动休闲装)、鞋上课。以便为学生做好示范、保护动作。考试阶段教师服装要求同教学阶段。
  6、 教师不得携带与教学无关的物品上课,严禁佩带手机等现代化通讯工具上课。
  7、 教学过程中,教师严禁在体育课堂上吸烟,严禁无故离开课堂,严禁做一切与教学无关的事情。
  8、 未经教务处和体育部批准,教师严禁私下安排代、合课。
  9、 遇雨、雪天气要尽可能上课,确因环境恶劣,需由体育部统一安排。
  10、 教师因病(事)不能上课,应提前向体育部请假,并将教案、点名册交给体育办公室,以便安排代、合课。教师应接受体育部分配的代、合课任务。
  11、 体育课必须按规定内容、方法、标准进行考试,不得随意更改。严格考试制度,严肃考试纪律,按体育部要求认真、准确填写成绩册,按时上报教学组。
  12、 以上教学常规要求,由体育部教学委员会、督导组巡视检查,对违纪现象记录在案,作为年度考核、岗位评定、职称推荐的重要参考依据。
  13、 对于任课教师违法体育课教学常规、教学纪律的现象,学生有向体育部、教务处反应、申诉权利。同时,为提高我院体育课教学质量,体育部欢迎广大师生对我部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二、 体育课教学常规与纪律要求(学生版)
  1、 学生上体育技术课必须穿着运动服、运动鞋,着装整洁。
  2、 学生应自觉遵守课堂纪律,爱护场地器材,主动配合教师完成教学任务。
  3、 学生应提前十分钟赶到体育课教学场地,由体育委员(或班长)在指定地点准时集合、整队,向任课教师报告出勤情况。
  4、 非特殊要求,学生严禁携带私人运动器械进入体育课堂。
  5、 严禁师生携带与教学无关物品(如手机、呼机等)上课。
  6、 学生应严格遵守考勤制度,病、事假必须按学校有关规定履行请假手续,未请假且不按时出勤者,按以下办法处理:
  (1) 迟到、早退1次扣期末总成绩1分;
  (2) 病、事假1次扣期末总成绩2分,病、事假总数达到或超过一学期体育课总数1/3者(按18次课/学期计算为6次课),本学期体育课不计成绩。需参加体育重修。
  (3) 无故缺课者1次扣期末体育课成绩10分,达三次或三次以上者,本学期体育课成绩按0分记。需参加体育重修。

体育课成绩考核

  成绩考核是督促学生全面、系统地复习掌握所学课程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重要手段,也是检查学生学习质量和教师教学效果的重要环节。一、二年级学生每学期都要进行一次与该学期体育教学相关的考试,考试不及格者,补考该学期体育教学内容。体育考试内容由体育理论和实践两部分组成,按比例进行综合评定。部分项目试行考、教分离。
  1、理论考试命题
  (1) 命题要以教学大纲为依据,反映本课程的基本要求,试题既要考察学生对知识的掌握情况,又要考察学生的能力,特别是考察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和提高情况;试题的覆盖面要广,题量应与限定时间相匹配;同时,试题表达要简练、明了、准确。
  (2) 命题工作在体育部的领导下,基础课由体育部命题,俱乐部选项课、保健课考试命题工作由项目组集体完成。提交考题同时需一并提交标准答案。在此基础上,按学校要求逐步建立体育公共基础课试题库。
  (3) 理论试题需经体育部审定、体育部主任签字后执行。
  (4) 由体育部根据教学条件等实际情况选择理论考试组织形式。
  2、实践考试的组织
  (1) 教师必须严格按照教学大纲的规定组织体育实践课考试。
  (2) 教师必须严格执行考试制度,严肃考试纪律,凡在考试中出现弄虚作假者,一律按作弊处理,上报教务处,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3) 教师必须按照教学管理办法课堂常规的规定组织体育术科考试。
  (4) 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须按教学组统一的要求填写成绩单,填写要准确全面。
  3、体育考试补充规定
  (1) 因病、事等原因未参加考试者必须进行补考,考试项目为该生考试规定项目中未考项目。补考由教学组统一安排进行。补考者需按学校规定于补考前办妥补考手序,未办理者不准许补考。
  (2) 体育教学严格考勤,迟到一次学期体育课总成绩扣1分,病、事假缺席1次扣2分。无故缺课1次扣10分。
  (3) 一学期内,无故缺课3次以上者或因病、事假缺课次数超过总课次1/3者,不予评定体育课成绩,必须重修该学期体育课。体育课重修案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4) 患有严重疾病、慢性病或残疾不宜参加剧烈运动的学生,必须持有医院诊断证明和本人书面申请,加盖院、系公章,到体育部办理手续,转入保健班学习。
  (5) 校代表队队员,有训练、比赛任务者,该学期可免修体育课,体育课成绩由教练员根据该队员思想表现、训练情况、竞赛成绩综合评定提出,经竞训办负责人签字认定后报交体育部,予以确认成绩。
  4、成绩评定
  (1) 考试成绩评定要公正、客观,成绩应呈正态分布。
  (2) 教学大纲要对体育考试制定明确的评分标准,教师必须严格执行评分标准,保证评分结果有较好的信度。
  (3) 各项目考试的计分应采用百分制。
  (4) 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要认真整理考试成绩缮单,并进行考试成绩统计,填写体育课考试成绩分析报告。
  (5) 按体育部规定填写《学生成绩登记表》一式两份,对考试作弊或旷考的学生用红笔注明“作弊”或“旷考”字样,对缓考的学生注明“缓考”字样并签署考试教师姓名,连同学生理论试卷,按体育部规定时间报体育部办公室。
  (6) 各系放假后一周内由体育部管理人员将所有考试成绩汇总后交教务处。
  (7) 体育部负责学期体育课成绩综合统计。
  (8) 考试成绩一经登录《学生成绩登记表》,除院系主管教学负责人和教务处有权对教师的理论试卷、考试过程进行抽查、复查外,任何人不得擅自调阅试卷、更改成绩。

运动场地(馆)使用管理办法

  学校运动场地、设施均由体育部负责使用、管理,在保证教学、竞赛、训练的前提下,尽可能向广大师生,社区群众开放,为大家提供一个良好的锻炼环境。

一、升达学院户外运动场地管理规定
  1、 学校运动场地、器材均为体育课教学、运动竞赛训练以及师生课余锻炼设施。
  2、 运动场内器材的使用需在教师指导下进行。自行练习者由于方法不当造成的一切损失责任自负。
  3、 体育课上课时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入、占用运动场地。对不听从劝阻强行进入者,没收所带运动器材,情节恶劣者,校内人员全校通报,校外人员送公安部门处理。
  4、 由于田径场草坪养护需要,课余时间须经管理人员同意方可进入草坪。春季草坪发芽期,任何部门、人员不得进入草坪。
  5、 课余时间入场锻炼者,请自觉爱护运动场地、设施,维护场内卫生。
  6、 严禁在篮、排球场地踢足球;严禁在排球网、羽毛球网、单双杠等器械上晾晒被褥。
  7、 自行车、摩托车等一切机动车辆严禁进入运动场地。
  8、 校内各单位使用运动场地,应提前与体育部取得联系,统一筹划,同意后方可使用
  9、 进入运动场人员请自觉遵守以上各条,违者责任自负。

二、升达学院体育训练馆管理规定
  1、 教学、训练时段及非开放期间,非工作人员不经允许严禁入内。
  2、 上课、训练、健身时,严禁穿着非运动类鞋入馆。
  3、 馆内严禁抽烟、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不听劝阻者,严肃处理。
  4、 遵守活动时间,在规定时间内进、出体育馆。
  5、 爱护馆内公物,损坏者照价赔偿。
  6、 携带物品,自行管理,如有损失,责任自负。
  7、 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对不遵守馆内规定无理滋事者交由保卫处处理。

三、体质测量与健康评价试验室管理制度
  1、 实验室仪器设备由专人进行管理与维护。
  2、 非测试开放时间,未经体育部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测试仪器。
  3、 开放期间,非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开启仪器,对不按要求操作造成仪器损坏的要负责赔偿。
  4、 工作人员应保持仪器及试验室的清洁卫生,定期检查、校正、维护,保证随时可以完成测试任务。
  5、 工作人员对被测试者加强安全教育,有疾病的不得进行测试,测试前要给被测者讲清测试细则和安全要求。
  6、 工作人员应做好测试后数据的采集、整理、分析、存档工作。
  7、 任何进入试验室的人都要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自觉保持室内卫生。
  8、 任何测试者进入试验室必须穿运动服及平底运动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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