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立足于学院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定位,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基础扎实、知识宽厚、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一专多能、两证多照的应用型高级人才。掌握本专业基本理论与技能,能在各健身俱乐部、体育舞蹈培训基地、各类学校、影视文化公司和体育艺术培训中心等相关单位,从事体育舞蹈编排、教学、训练和表演等相关工作的高素质、高技能应用型人才。
二、培养要求
1.思想道德要求:通过对思政类相关课程的学习,达到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的相关理论,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法制观念。
2.专业知识要求:
能掌握体育舞蹈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音乐基础理论知识,体育表演的编舞及舞台策划的基本知识,掌握科学研究方法的基础理论知识。
3.专业技能要求:
具备体育舞蹈中高级教师的教学能力;具备体育舞蹈训练、编导、表演、健身指导等工作能力;具备大、中型体育舞蹈赛事、商业表演活动的组织与策划、体育行业协会的管理工作能力;
4.适宜就业方向:
中小学、专业舞蹈培训机构的体育舞蹈教学工作;社会体育健身指导工作;体育行业协会、培训机构、企事业单位的策划与管理等工作。
三、主干学科
1.主干学科:音乐与舞蹈学。
2.主要课程:音乐基础理论、视唱练耳节奏训练、芭蕾基本训练、舞蹈解剖学、体育舞蹈专项理论与实践。
四、主要实践教学环节
(一)社会实践:学生在校期间要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社会实践总周数不得少于20周。通过社会实践对本专业学生进行素质教育,培养其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有组织、有计划地让大学生接触社会、参加社会实践、参与实际工作,从而达到认识社会、服务社会、认识自我,提高素质的目的,是大学生现行课堂教学活动的补充和延伸。
(二)劳动教育:在学生第一学年进行,由学务处和各系共同组织,学分为1学分。
(三)毕业实习:为了使学生毕业之后能够更快的适应社会、适应企业,在校期间利用第七学期后半学期或第八学期于校内校外实习基地进行为时不低于八周的毕业实习。体育系将联系中小学校、舞蹈培训机构、健身俱乐部等地点为学生提供实习的地点、实习对象。组织相应的演出活动,为学生的组织策划提供相应的平台。鼓励并支持学生实习期间成立自己的舞蹈培训中心,为毕业后的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四)论文设计:论文撰写分四个阶段:拟报题目阶段:体育系体育舞蹈专业确立与体育舞蹈相关论文题目,也可由学生自拟与体育舞蹈相关题目,经由指导老师审阅后确定题目;列提纲阶段:根据指导老师审定后的题目,学生列出详细的写作提纲,并经指导老师审阅后,确定写作提纲;撰写初稿阶段;修改定稿阶段:根据指导老师的修改建议,修改定稿。论文答辩阶段,学生必须通过论文答辩,成绩合格方可毕业。论文成绩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及格四级。
五、课程课时学分分配
1、必修选修分配比例
课程类型 |
课程门数 |
合计课时 |
占总课时比例 |
必修 |
49 |
2059 |
77.61% |
选修 |
16 |
414 |
15.60% |
2、各类课程课时分配比例:
课程类型 |
课程门数 |
课时合计 |
总课时合计 |
占总课时比例 |
备注 |
公共基础课 |
28 |
857 |
2653 |
32.30% |
|
专业基础课 |
8 |
318 |
11.98% |
|
专业课 |
13 |
884 |
33.32% |
|
专业选修课 |
11 |
378 |
14.25% |
|
共同限选课 |
2 |
36 |
1.35% |
|
实践教学环节 |
5 |
180 |
6.78% |
|
总课程门数合计 |
67 |
3、各类课程学分分配比例:
课程类型 |
课程门数 |
学分合计 |
总学分合计 |
占总学分比例 |
备注 |
公共基础课 |
28 |
46.5 |
155.5 |
29.90% |
|
专业基础课 |
8 |
19 |
12.22% |
|
专业课 |
13 |
50 |
32.15% |
|
专业选修课 |
11 |
21 |
13.50% |
|
共同限选课 |
2 |
2 |
1.28% |
|
实践教学环节 |
5 |
17 |
10.93% |
|
4、实践教学课程课时及学分
实践课程类别 |
门数 |
课时统计 |
学分合计 |
纯实践课程 |
6 |
216 |
10 |
实践教学环节 |
12 |
708 |
48 |
合计 |
17 |
880 |
58 |
实践课程总课时占总课时的比例 |
38.58% |
六、课程设置及授课进程
课程设置及授课进程表附后
七、考核评价与成绩计算
学生课程考核及成绩计算请参照《美高梅MGM官网学则》第四章相关规定。
八、修业年限和学位授予
(一)修业年限:四年
(二)学位授予:本专业基本学制为四年,并实行4-6年弹性学制。学生修满全部课程并获得相应学分,符合学士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九、相关问题的说明
十、方案执笔人及审核人
(一)方案执笔人:栗元辉
(二)方案审核人:张王利